股份合同范文
時間:2023-03-15 17:00:47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股份合同,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乙方:???????????
一、甲乙雙方合作組建:xx有限公司,乙方投資1萬元,占xx有限公司10%的優(yōu)先股股權,其余投資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xx有限公司)預計在3個月內,建立和完善各地城鄉(xiāng)的加盟xx人事務所,組建成:聯所經紀集團;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乙方駐各地辦事處職能,乙方在各地的業(yè)務、事務。
三、乙方作為股東會員,有權督導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乙方駐各地辦事處職能,乙方在各地的業(yè)務、事務。
四、各地經紀人事務所獨家乙方同類業(yè)務、事務在本地區(qū)的經紀工作。
五、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乙方在各地的業(yè)務、事務的具體內容,由乙方根據乙方的具體情況隨時簽發(fā)《授權委托書》確定。
六、甲方將乙方的具體業(yè)務、事務上傳到甲方的《xx網》網站,并在甲方的《經紀人連鎖經營簡報》周刊上刊發(fā),以便各地經紀人事務所執(zhí)行。
七、乙方根據委托的業(yè)務、事務的具體情況,確定支付傭金的具體標準,并與乙方所在地的經紀人事務所和甲方達成具體業(yè)務、事務的《委托合同》。
八、乙方交納的股金既作為乙方加盟甲方《xx網》的會費,又作為乙方委托甲方業(yè)務、事務的保證金和預付傭金,乙方不擁有甲方實際股權。
九、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另議。
推薦合同樣本·合作合同書范本·技術合作合同·廣告合作合同·合伙合同·長期合作合同·戰(zhàn)略合作合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guī)和甲方的《xx章程》及《xx網》公布的內容執(zhí)行。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篇2
住所:
受讓方: (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廣東 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事宜,于 年 月 日在廣州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廣東 有限公司 %的股份共 元出資額,以 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份。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廣東 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后,其在廣東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廣東 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guī)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 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廣東 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guī)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公司規(guī)定的股份轉讓有關費用,包括:全部費用,由 (雙方) 承擔。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fā)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廣東 有限公司股東會同意并由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廣東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篇3
公司股份合同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四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四方合伙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丁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四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丁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注:丁方實際出資為 萬元);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甲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按公司的利潤20%分紅),其余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四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xù)。
2、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A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四方同意;③執(zhí)行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
B退伙: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伙;如執(zhí)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伙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四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繼續(xù)合伙,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4、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yè)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yè)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糾紛的解決
5、人之間如發(fā)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yè)發(fā)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資,各占總投資額的25%.
六、公司正常運營后,生產所需原材料必須由____方單獨供應。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四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5份,四方各執(zhí)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四方簽字并經公司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丁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公司股份合同協議書范本
本協議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兩方簽訂:
__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簽訂本協議的目的,在于確立股份公司成立后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經濟往來的基本原則,使雙方關系有一個總的規(guī)范依據,也在于向社會公眾和廣大股東披露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情況,使股份公司的運作盡快規(guī)范化。
第二條 由于集團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主要發(fā)起人,擁有生產、生活服務系統(tǒng)和設施;股份公司具有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優(yōu)勢。本協議雙方一致認為,雙方仍有繼續(xù)維護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在歷史上形成了各方面的交易和服務關系的客觀需要。
第三條 本協議所稱之交易和服務項目,指第二章中所列舉的項目和集團公司與股份公司歷史上形成交易和服務關系的其他項目。
第四條 雙方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所規(guī)定的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處理彼此間的關系。
第五條 在本協議規(guī)定內容的基礎上,雙方可就同類交易或服務事項簽訂單項協議書,在必要時,也可就某一項交易或服務事項的某一次、某一筆或某一時期的具體事項簽訂具體的、內容較為詳細的一次性具體合同。具體合同以單項協議書和一攬子協議書為依據,單項協議書以一攬子協議書為依據。
單項協議書和具體合同的簽定不應違背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雙方各自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需要由有關部門批準的,應報批準后才生效。
第六條 供方供應給需方的交易的或提供給需方的服務,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要符合雙方協議書或合同的規(guī)定,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應按需方的要求,數量不足予以補足,質量不符應視不同情況予以修理、更換、重做、重新提供、退貨,造成需方損失的,供方應予以賠償。
第七條 雙方交易和服務的質量標準:如雙方未明確予以規(guī)定,應按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如無國家規(guī)定標準的,應按行業(yè)一般標準執(zhí)行;無行業(yè)標準的,按當地一般標準執(zhí)行。
第八條 雙方交易和服務的價格標準:雙方可在合法和合理的原則基礎上,協商確定價格。如雙方未明確規(guī)定價格,應按國家規(guī)定的價格標準執(zhí)行:如無國家價格標準,應按當時當地的市場價格標準執(zhí)行。
第九條 交易和服務費用的支付,視不同情況,一般應采取月末、季末或年末結算一次的方法,一些特別的項目,也可以即時結清。
第十條 雙方在交易和服務方面所形成關系的期限,原則上是長期的,至少為十年。
但在下列情況下,前款期限可以減少或提前終止:
1.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
2.因個別項目的社會公認的特殊性而必須減少或提前終止;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全部義務不能履行而予以終止;
4.由于一方的絕大部分的項目義務沒有履行;
5.其他法定的減少和提前終止合同期限的事由出現。
前款所規(guī)定的單方減少或提前終止整個協議或部分條款,應由有權單方減少或提前終止的一方向對方提前三個月發(fā)出通知,否則因此造成對方的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本協議,應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加以解釋。
第十二條 本協議由雙方蓋章生效,一式____份,協議雙方各執(zhí)一份,其余____份報送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章 交易與服務項目
第十三條 房屋租賃
1.房屋租賃指集團公司應股份公司所需,將辦公及其他用途的房屋租賃給股份公司使用。
2.集團公司應及時提供符合使用用途一般條件的房屋給股份公司,并負責維修。
3.集團公司應保證提供房屋的水電供應。
4.股份公司應保證按房屋用途合理地使用房屋,對非正常的損壞應予賠償。
第十四條 水、電供應
1.水、電供應是指集團公司的水電供應單位向股份公司提供工作、生產和生活的用水用電。
2.集團公司保證按時、按質、按量供應水電,以保證股份公司的正常工作和生產需要以及股份公司職工的正常生活需要。
3.股份公司的用水用電應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和集團公司的要求,合理地使用水電。
4.集團公司應對與此項供水供電有關的水電設施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另行支付。
第十五條 電話通訊服務
1.電話通訊服務指集團公司通訊工程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的電話、傳真、電傳、電訊設備的安裝和維修等服務。
2.集團公司保證提供的電話、傳真、電傳、電訊設備的安裝和維修等服務及時、準確,態(tài)度熱情周到。
3.股份公司保證在接受服務和使用電訊設施時,主動配合,合理使用。
第十六條 交通運輸服務
1.交通運輸服務指集團公司以其汽車、船舶和其他運輸工具和股份公司提供服務,以滿足股份公司生產需要。
2.集團公司保證服務熱情、周到,優(yōu)先安排并按時、按量提供有關運輸工具和司機人員。
3.股份公司保證將用車和運輸計劃提前通知集團公司,但臨時用車和特殊情況可隨時要求集團公司提供服務。
4.股份公司保證合理使用車輛等運輸工具,造成不合理的損害應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 醫(yī)療后勤服務
1.醫(yī)療服務指集團公司以其擁有的醫(yī)院、診所等醫(yī)療設施和醫(yī)護人員以及幼兒園、食堂向股份公司的職工和家屬提供醫(yī)療保健服務。
2.集團公司保證醫(yī)療服務質量。
3.集團公司保證根據股份公司要求,提供條件對股份公司的職工進行身體檢查。
第十八條 科研服務
1.施工科研服務指股份公司以其擁有的施工科研設備、科研成果和科技人員,向集團公司的有關單位提供服務,以保證集團公司工作和生產的需要。
2.股份公司應按照集團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務并保證科研設備和科研成果的先進性和實用性。
3.集團公司保證對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信息和科研成果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外傳和轉讓給第三方,但已由股份公司獲得代價而轉讓給集團公司者除外,集團公司保證合理使用且不轉讓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設備,對不合理的損壞予以賠償。
第十九條 生效
本協議經集團公司與股份公司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
甲方: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份合同協議書范文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三方合股(合伙)經營,經三方合伙人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股權份額及股份轉讓的價格(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將其所持公司 股,以每股 元的價格,共計人民幣 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2、甲方將其所持公司 股,以每股 元的價格,共計人民幣 元的價格轉讓給丙方。
3、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工作日內,乙丙雙方應按前款規(guī)定的幣種和金額向甲方指定的臨時賬戶,本協議書生效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tǒng)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jiān)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4、本協議書生效后,資金、財務管理將由開立的賬戶統(tǒng)一收支,財務統(tǒng)一交由財務會計人員處理。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丙雙方的股份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份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管理及職能分工
1、甲方為執(zhí)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經營所需設立登記手續(xù);
(2)根據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2、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jiān)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jiān)督甲方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3、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yè)、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四、股利分配(以及盈虧的分擔):
1、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丙雙方有關公司在股份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丙雙方在成為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丙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2、本協議書生效后,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并共同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3、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或雙季度)第 個月第 日分取上個季度(或雙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或雙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丙三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5、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五、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甲乙丙三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guī)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guī)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如因乙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嚴重影響乙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一向乙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4、如乙丙方未按本協議第一條規(guī)定,在規(guī)定時間內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續(xù),每逾期解除一天,則乙丙方按轉讓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一支付賠償金。
5、本協議約定持股本人參于公司業(yè)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三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yè)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
本協議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七、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份轉讓過程中發(fā)生的有關費用(如鑒證或公證、評估或審計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其他費用則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按協商條件共同承擔。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各方友好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yè)發(fā)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時,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委)按照申請仲裁時適用的貿仲委仲裁規(guī)則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九、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本協議書經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轉讓方:
受讓方: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公司蓋章確認:
篇4
乙方:
鑒于*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注冊資金為*萬美元并于年月日經*外經委批準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yè);
鑒于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鑒于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yè)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并已作出相關決議;
4、*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并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yōu)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并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xieyi),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xieyi)雙方
1.1轉讓方:受讓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甲方將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帳面凈資產值為依據;
3.4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3.5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本協議生效后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guī)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x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本次轉讓過戶手續(xù)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yè)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xù)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于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yè)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會用于自營業(yè)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xù)有效。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本協議。
8.3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篇5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并經公司股東會批準,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方將其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_______%的股份(人民幣_________元)依法轉讓給受讓方。
二、受讓方同意接受該轉讓的股份。
三、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受讓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現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給轉讓方。
四、本協議簽訂后,公司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辦變更登記,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之日起,公司向受讓方簽發(fā)《出資證明書》,受讓方成為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和相關民事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轉讓方(蓋章):_______受讓方(蓋章):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篇6
借款抵押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電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1,更多合同范本點擊“股份抵押合同”查看!
最新電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1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fā)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貸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xù),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guī)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jié)、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fā)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yōu)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guī)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最新電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出質人(甲方):
質權人(乙方):
股權登記機構(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年字第號《貸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公司投資的股權共股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甲方所投資的公司的全部股權必須到丙方辦理登記托管手續(xù),取得丙方出具的《股權托管憑證》和《股東帳戶卡》,并辦理質押股權凍結封存手續(xù)。
第二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fā)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在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被丙方凍結封存的股東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四條甲方應就股權質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同意,并將出質股份在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xù),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五條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如果發(fā)生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情況,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在丙方辦理出質登記手續(xù)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經三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三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guī)定相一致。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到丙方辦理股權解封、轉讓過戶手續(xù),并將轉讓所得款項首先用于清償貸款本息。
第十條發(fā)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通過丙方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yōu)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合同規(guī)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十一條丙方按托管股份總額的%向甲方收取質押手續(xù)費:
萬千百拾元整(¥);
丙方按托管股份總額的%向甲方收取股權保管費(按年收取):
萬千百拾元整(¥)。
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將質押手續(xù)費和股權保管費全額匯入丙方指定帳戶。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存兩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公章)
最新電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3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___________(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_________(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附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_________%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其質押股份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據此將甲方記載于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
六、他特約事項
(一)辦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不得隱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三)質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齲
(四)當甲方為借款人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__日內,協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_____日內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還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_______元的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電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4出借方:(甲方)借款方: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因收購的某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所屬某某煤礦,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借款協議:
一、借款及使用
(1)乙方向甲方借款,僅用于收購某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所屬某某煤礦。資金使用以乙方于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煤炭有限責任公司20_年5月5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及20_年7月23日簽訂的《股權轉讓補充協議》付款方式為依據。
(2)甲乙雙方協議簽訂,甲方支付萬元,其余資金在個工作日之內支付完畢,甲方資金全部到帳,雙方進行增資,按資本額度確定各自的股比,增資后甲方處于控股地位。如甲方資金未能按期到位,影響乙方收購協議煤礦,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甲方資金進入乙方賬戶,賬戶資金共同管理,直到增資結束,股權變更完畢后,按款項約定用途,支付給某某煤礦。
二、借款金額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壹億元人民幣(100000000。00元),期限暫定為一年(以具體借款協議簽訂及使用期限約定為準)。
三、借款風險保證及操作方式
1、經協商,以乙方收購某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實際股權做抵押。
甲方以增資乙方形式(乙方原注冊資本3000萬元,增資后為1。3億元,乙方原股東股本占比23%,甲方占77%)借款資金進入乙方賬戶,上述增資股權工商登記完畢后,乙方將賬戶資金支付給某市某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2、借款償還,乙方股東回購股權如產生稅金由乙方承擔。
3、股權質押借款協議如到期未能如數歸還:
(1)如已歸還借款本金,約定固定回報未足額支付,所欠部分按日千分之一回報執(zhí)行,直到歸還為止;
(2)如到期借款本金與回報都未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所收購煤礦的股權;
(3)乙方按協議將借款及固定回報歸還甲方,甲方無條件將所持乙方股權轉回讓給原股東。
四、借款資金回報辦法
乙方約定借款時間內作為投資及固定回報給甲方,具體借款時間及有關事項如下:
1、借款使用期限為1個月,到期投資款及固定分紅為壹億壹仟萬元(110,000,000元)。
2、借款使用期限為3個月,到期投資款及固定分紅為壹億貳仟伍佰萬元(125,000,000元)。
3、借款使用期限為6個月,到時投資款及固定分紅還壹億肆仟萬元(140,000,000元)。
4、借款使用期限為12個月,到時投資款及固定分紅還壹億捌仟萬元(180,000,000元)。
五、其他約定
該筆借款到期,乙方無條件按照上述約定回報歸還給甲方,本協議解除。本協議未完善部分,經協商另行補充。本協議發(fā)生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率。
甲方(蓋章):
法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
最新電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5經貸款人___________與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協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總金額為_____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簽訂此質押合同。本質押合同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質物
1.質物是質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人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貸款人監(jiān)督,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guī)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jié)、修改或補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fā)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guī)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yōu)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guī)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guī)定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采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a.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b.宣布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c.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采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并備置于____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后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xù)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金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
質權人(即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
篇7
地址: 市 街 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乙方: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市 街 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上述當事人就雙方公司合并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公司合并后,公司名稱為:__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市 街 號。
2.原__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總值_____萬元,負債總值_____萬元,資產凈值_____萬元;__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總值_____萬元,負債總值_____萬元,資產凈值_____萬元;現__股份有限公司資產凈值為_____萬元。
3.現__公司注冊資金總額為_____萬元,計劃向社會發(fā)行股票_____萬股計_____萬元。發(fā)行股票后現__公司的資本構成為: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為_____萬元。其中:原__公司持股_____萬元,占資本總額60%;原__公司持股_____萬元,占資本總額的20%;原__公司持股_____萬元,占資本總額的20%;新股東持股_____萬元,占資本總額的20%; 4.原__公司發(fā)行的股票_____萬股,舊股票調換新股票按1:3調換;原__公司發(fā)行股票_____萬股,舊股票調換新股票按2:1調換;新發(fā)行的_____萬股__公司股票向社會個人公開發(fā)行。
5.合并各方召開股東大會批準本合同的時間應當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6.__公司和__公司合并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7.合同雙方應為合并提供一切方便,并及時解決好原公司的有關債權債務問題。__公司應及時辦理財產、帳冊和文書移交,為雙方合并順利進行鋪平道路。
甲方:__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__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篇8
并不是任何事故均可成為保險人承保的事故,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的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付責任。保險人責任免除應以保險人需要承擔保險責任為前提條件,保險人無需承擔保險責任的,無需審查免責條款的規(guī)定及效力。
【案例索引】
一審:溫嶺市人民法院(2015)臺溫商初字第3019號(2015年10月10日)。
【案情】
原告:薛某某。
被告: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溫嶺支公司。
溫嶺市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1月5日,原告薛某某就其所有的車牌號為浙JL775B思威轎車向被告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車輛損失險、不計免賠險等,保險期間為2015年1月10日至2016年1月9日,車輛損失保險金額為167310元。汽車損失保險條款第四條約定“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員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一)碰撞、傾覆、墜落;(二)火災、爆炸;(三)外界物體墜落、倒塌;(四)暴風、龍卷風;(五)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七)載運被保險機動車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駕駛人隨船的情形)?!?。2015年7月17日,涉案車輛被小狗鉆入車輛底盤咬斷發(fā)動機線、扭轉傳感器線等。2015年7月18日,原告將車輛送至4S店維修,實際支付費用4820元。
薛某某稱:2015年7月17日,原告所有的停放于自家門口車牌號為浙JL775B本田思威轎車,被不知所屬的小狗鉆入車輛底盤咬斷發(fā)動機線、扭轉傳感器線等。2015年7月18日,原告將出險車輛送至4S店維修,發(fā)生材料費及工時費共計4820元。現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賠付車輛修理費4820元。
被告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溫嶺支公司答辯稱:涉案車輛投保在被告處屬實。但本次事故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被告不應當賠付。
【審判】
溫嶺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薛某某與被告保險公司之間形成的保險合同關系,系雙方自愿,內容合法,依法應認定有效。雙方對因動物啃咬電線導致涉案車輛產生損失的事實無異議,本院予以確認。本案的爭執(zhí)焦點是動物啃咬電線導致車損是否屬于雙方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吨腥A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條規(guī)定,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因其發(fā)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yè)保險行為?!吨腥A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七款規(guī)定,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由此可見,保險責任范圍是投保人與保險人就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特定情形作出的約定,系雙方合意的結果,并不是任何事故均可成為保險人承保的事故。本案所涉汽車損失保險條款以列舉的方式約定了保險責任范圍,但未提及動物啃咬的情形,故動物啃咬并不在保險責任范圍之內,被告無需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原告認為保險條款責任免除部分同樣未明確約定動物啃咬的情形,應當推定原告應予賠付。對此,本院認為原告的認識是錯誤的。保險責任條款是確定保險人承保范圍的條款,是一切保險合同的基礎,只有保險人依據保險責任條款需要承擔保險責任,才可能存在免除保險人責任條款的問題。保險人責任條款是確定免除保險人責任條款的前提,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條款,不能認為只要未在免責條款中加以排除,就推定屬于保險人應予賠付的情形。綜上,原告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為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條、第十條、第十六條第七款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駁回原告薛某某的訴訟請求。
一審宣判后,各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一審判決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
【評析】
本案事實清楚,系因動物啃咬電線導致涉案車輛產生損失。本案的爭執(zhí)焦點是,案涉動物啃咬電線的情形既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也未在免責條款中加以排除,保險人是否應當承擔賠付責任。
(一)審判實踐中存在的兩種不同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保險人應當承擔賠付責任。主要理由如下:保險條款的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部分,均未列舉動物啃咬這一情形,故對保險條款理賠存在兩種不同的解釋:一種理解是動物啃咬未在保險責任部分列舉,則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不應理賠;另一種理解是動物啃咬未在責任免除部分列舉,則不屬于免責范圍,應當理賠。根據《保險法》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對格式合同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方的解釋,即認定保險人未免責,仍應承擔賠付責任。
另一種觀點認為,保險人不應當承擔賠付責任。主要理由如下:保險責任范圍是投保人與保險人就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特定情形作出的約定,動物啃咬并不在保險責任范圍之內,保險人無需承擔賠付責任。法院無需進一步審查免責條款如何規(guī)定。
(二)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三個必經步驟
一般而言,保險人是否應當承擔保險責任,可以從以下三個步驟來確定:
首先,應當確定是否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吨腥A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條規(guī)定,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因其發(fā)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yè)保險行為。由此可見,發(fā)生保險合同約定的特定情形即屬于保險責任范圍,是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前提條件。如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則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無從談起。
其次,應當確定是否屬于免責范圍。免除保險人責任應當以保險人需要承擔保險責任為條件,只有先確定保險人承擔責任的范圍才能在該范圍內確定免除的部分。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的,無需審查是否屬于免責范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的,再進一步審查是否屬于免責條款規(guī)定的情形。
最后,應當確定免責條款的效力?!吨腥A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應當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出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在確定屬于免責范圍的情況下,應當進一步審查該免責條款是否產生效力。
(三)正確區(qū)分保險責任條款與免除保險人責任條款
篇9
2000年6月27日,周某作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在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分公司)辦理了粵B.J6101小汽車的車輛保險投保手續(xù)。保險合同約定的承保險別為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乘客座位責任險、駕駛員座位責任險等,承保行駛區(qū)域為廣東省境內,承保期來源:()限從2000年6月29日至2001年6月28日,保險費合計9220元。投保當天,深圳分公司向周某出具了車輛保險單。同時,向周某開具了保險費收款發(fā)票,載明收到周某交納的保險費9220元(但周某當時實際并未交納此筆保險費)。2001年5月4日,周某及其家人駕駛的粵B.J6101小汽車在廣西鐘山縣不幸發(fā)生車禍,坐在車內的周某的兒子(以下簡稱周子)腦部嚴重受挫及多處骨折,至今一直昏迷不醒。2001年5月8日,深圳分公司出具一份以周某為被保險人的“機動車輛保險批單”,載明:經周某申請,深圳分公司同意周某與該公司簽訂的上述保險合同項下的加保中國境內險,時間自2001年4月30日起至2001年6月29日止,并加收保費184.4元;乘客座位險保額由10萬元更改為50萬元,加收保費320元;共加收保費504.4元。此外,該批單副本另注:因被保險人申請批改前,已發(fā)生交通事故,故本批單內容能否履行須經上級公司審批同意后方能生效。出具批單當天,周某向深圳分公司交納了保險合同項下的保費及批單要求增收的保費。2001年5月10日,深圳分公司派出的車險定損和醫(yī)療核損等一行人到達廣西鐘山醫(yī)院,協同廣西鐘山交警和醫(yī)院處理該起交通事故的善后事宜。在此期間,深圳分公司對被保險車輛粵B.J6101小汽車進行了車險核損,于2001年5月11日出具了“車輛保險勘查報告”及“保險肇事車輛定損修理合同”。5月17日,在深圳分公司的協助下,周子被從事發(fā)地轉回深圳市第二人民醫(yī)院治療,周某也隨同回來。在周子治療期間,深圳分公司于2001年5月23日向周某支付了保險預賠款9萬元,2001年12月29日又向周某支付了賠款人民幣66536元。上述二筆賠款,深圳分公司均向周某出具了賠款通知書,賠款通知書載明的保單號與周某和深圳分公司簽訂的保險合同項下的保單號一致。此后,深圳分公司未再向周某支付賠款。周某遂提訟,請求判令深圳分公司按保單和批單所列明款項支付其子周子的后續(xù)治療費34萬元。另查,周某原為深圳分公司職員。根據周某的申請,深圳市公安局法醫(yī)鑒定委員會對周子進行傷殘等級鑒定,并于2003年11月19日出具鑒定報告,認定周子的損傷屬一級傷殘。
二、法院對本案的審理情況來源:()
廣東某區(qū)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本案中,被告經原告申請,作出了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同意加保中國境內險及變更部分保險金額的批單,這應視為原告與被告對此達成了協議。此協議的達成是原告與被告的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禁止性規(guī)定。此后,被告對被保險車輛在廣東省境外所發(fā)生的交通事故進行了“車輛保險勘查”及“保險肇事車輛定損”,對被保險人進行了部分理賠。這表明被告實際上也確認了與原告達成的有關加保中國境內險及增加相應保險金額的約定,將原告發(fā)生的上述交通事故列入了保險責任事故的范疇。據此,應認定原、被告之間有關“粵B.J6101小汽車中國境內險”的保險關系成立且發(fā)生法律效力。被告在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發(fā)生時,應對原告及被保險人由此遭受的實際損失進行賠付。由于原、被告之間的保險合同關系中被保險人因事故發(fā)生造成一級傷殘,其發(fā)生的治療、護理費用將超出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50萬元,原告訴請要求被告按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50萬元賠付應予以準許。被告應將尚未賠付給原告的保險金34萬元繼續(xù)支付給原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2條、第23條的規(guī)定,判決:被告深圳分公司應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原告周某賠付保險金34萬元。逾期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同期流動資金貸款利率,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7610元由被告承擔。宣判后,深圳分公司不服,上“訴人向被上訴人出具書面批單之前,原保險合同尚未變更;上訴人于2001年5月8日即在被上訴人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向被上訴人出具的機動車輛保險批單無效;上訴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車輛進行了車輛保險勘查及保險肇事車輛定損以及向被上訴人支付16萬元補助金的行為并不表明上訴人對向被上訴人出具批單的確認,將上訴人向被上訴人支付16萬元補助金視為上訴人就被上訴人發(fā)生的交通事故進行賠償的行為是錯誤的”等理由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廣東某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被上訴人在其提出投保“乘客座位險”申請、上訴人作出保險承諾前,其已經發(fā)生了交通事故,依《保險法》上訴人不可能對其進行保險。而上訴人仍愿意對被上訴人作出賠付,其已不是依保險行為而為的賠償,而是基于被上訴人是其員工,基于照顧的考慮而為的補償。上訴人“內部工作簽報”及“會議記錄”盡管未向被上訴人明示,但卻反映其不愿給被上訴人50萬元,而愿意在20萬元范圍內對被上訴人予以照顧的意思表示??紤]到上訴人該行為具有困難救助的性質,且已向被上訴人給付了156536元,二審法院依法確認上訴人還需向被上訴人給付43464元。一審判決對該案認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但適用法律錯誤,二審予以糾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2條、第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53條第1款第(2)項之規(guī)定,判決:一、撤銷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2003)深福法民二初字第1451號民事判決;二、上訴人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給付被上訴人43464元;三、駁回上訴人、被上訴人其他訴訟請求。本案一、二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5220元,由上訴人負擔7610元,被上訴人負擔7610元。
三、本案評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保險合同糾紛案例。在本案中,周某與被告之間就粵B.J6101小汽車的車輛保險合同關系是否已經變更是最具爭議的問題,而這無疑涉及保險合同法領域的基本知識及原則。來源:()
(一)周某與被告之間車輛保險合同關系是否成立
有人認為,原告周某在投保時沒有實際交納保險費,原、被告之間的車輛保險合同關系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本文不同意這種意見。保險合同往往都有一個從訂立、生效到履行的發(fā)展過程。保險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兩個不同的階段,只有先成立,才有可能生效。保險合同的成立是一種事實判斷,根據《保險法》第13條規(guī)定,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保險合同成立;保險合同的生效是一種法律判斷,是法律用特定的標準對已存在的保險合同進行的一種價值判斷,標志著國家法律承認并保護保險合同成立這一事實,使當事人雙方受其約束。保險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也即民法通則以及合同法所作出的相關規(guī)定。然而,《保險法》也規(guī)定了保險合同的特別生效要件,也即《保險法》第12條規(guī)定的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第55條規(guī)定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第56條規(guī)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等等。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還可以約定生效要件,包括約定保險合同的形式、約定生效的條件或者期限。比如,約定保險合同于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時生效、保險合同于保險人簽發(fā)保單時生效等。但如果當事人在保險合同中沒有約定將交付保險費作為生效要件,則它就不能成為保險合同的生效要件,而只能是投保人履行保險合同的表現。正如《保險法》第14條規(guī)定,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因此,交付保險費是投保人的合同義務,而合同義務的前提就是存在有效的合同。一般情況下,保險合同沒有生效,也就不存在履行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保險費之義務。保險實務中,分期交納保險費是極為常見的。如果因為投保人的疏忽,遲延交納保險費,因此而認定保險合同無效是不妥當的。本案中,就粵B.J6101小汽車投保與承保顯然是周某與被告的共同意思表示,被告因為周某是其單位職員,在周某未實際交納保險費的情況下就向其開具保險費收款發(fā)票,實質是保險人的一種不規(guī)范的經營行為,但不能因此認為保險合同不成立、不生效。
(二)周某與被告之間就粵B.J6101小汽車的車輛保險合同關系是否已經變更
筆者認為,所謂保險合同的變更是指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和保險人經協商同意,變更保險合同的有關內容?!侗kU法》第21條規(guī)定:“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和保險人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保險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保險合同的,應當由保險人在原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注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睆摹侗kU法》上述規(guī)定來看,保險合同的變更與保險合同的成立一樣,都是保險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的結果。僅投保人的單方行為,而不是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導致保險合同變更。本案中,周某向深圳分公司交納保險合同項下的保費及批單要求增收的保費均發(fā)生在5月8日。盡管交納增加的保費不是保險合同變更的前提條件,但亦不能簡單地因為投保人交納增加保費的行為反推保險合同已經變更。在周某不能充分舉證的情況下,不能認定在保險事故之前,周某已向該公司提出變更的申請,保險人已經同意保險合同變更。
篇10
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案例分析一
代駕出意外誰擔責?
原告:于某
被告一、物流公司
被告二、史某
被告三、李某
被告四、保險公司A
被告五、保險公司B
【案情介紹】
20xx年4月1日,于某駕車C去外地送貨,由于于某感覺較困,把車交給同車的史某駕駛,史某無駕駛證,在途中與D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經過交警對事故的認定,史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史某同李某為合伙,但沒有書面協議,以史某名義辦理有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史某有物流公司的任何經理書,有合作協議雙方對運費的分成比例,對運費雙方四六分。
C車在保險公司A辦理有交強險,D車在保險公司B處辦理有交強險。
于某因交通事故損失達十五萬元,以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承擔賠償責任。
【答辯】
1、物流公司:我公司不是侵權人,本案是交通事故糾紛,不是勞動糾紛,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2、史某:我現在還有三萬元的醫(yī)療費,我已經墊會過五萬元,我不應再承擔責任。另外我同物流公司是掛靠關系,物流公司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李某:我同史某沒有合伙協議,我不應當承擔責任。
4、保險公司A:我公司不是侵權人,交強險屬于第三責任險,我公司只能對被保險車輛以外的財產及人身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保險公司B:我公司保險車輛沒有責任,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分析】
該案目前還沒有判決,但通過法律我們可以這樣分析,原告起訴五被告,以交通事故特殊侵權是比較好的方法,這樣受害人的所有損失,自己不用承擔,如果以雇傭關系,由于自己有過錯,自己還要擔一部分責任。但是如果以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其全部損失肯定被告要承擔,具體承擔多少或者哪幾位被告承擔,這是另一回事。
保險公司A不承擔責任。
保險公司B應當在交強險范圍內以無責任而承擔120xx元的賠償責任。
李某不承擔責任,沒有相關的證據證明他具有合伙關系。
史某與物流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對于某的所有損失進行賠償。理由是物流公司同史某有合作關系,物流公司應當在受益的范圍內同史某承擔責任。但是其責任的主體是以史某承擔責任為前提。
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主要還是應當由史某來承擔。
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案例分析二
免費乘車出事故,駕駛員該負責任嗎?
此間《銀川晚報》以“免費乘車出事故 這個責任 駕車人該不該負?”為題,就一起免費乘車因事故致殘的賠償責任認定做了報道。免費乘車致殘人無過錯,駕駛員存在主要過錯,第三方責任人存在次要責任。由此,一起拖了一年半之久的賠償問題因此得以解決。
事情起因于在20xx年12月19日。當日晚9時許,國營某泉營農場職工白鳳山在搭乘本場職工王某元駕駛的微型面包車自青銅峽樹新林場回某泉營家的途中,在 110國道163公里+250米處與一輛剛剛因發(fā)生事故被交警從路基下用吊車吊至路面的145型東風貨車相撞。在此次事故中,乘車人白鳳山右腿脛骨平臺骨折,右臏腱斷裂,右眼眶骨折,右眼瞼皮膚裂傷。
車禍發(fā)生后,白鳳山找到王某元,要求其支付一定數額的醫(yī)療費用。王某元付了4000元后,對白鳳山的繼續(xù)支付要求予以拒絕。
王某元也是一肚子苦水。據王某元講,事故發(fā)生當天,他到樹新林場拉親戚回某泉營,恰巧碰上白鳳山,白提出將他捎帶上回家??紤]到都是本場職工,便沒有拒絕,且沒打算收費。沒想到,發(fā)生車禍后自己卻要承擔一筆數額不少的賠償,王某元覺得有些冤。
但白鳳山對于“白拉”的說法予以否定。白鳳山說,雖然同是本場職工,當時在乘車前雙方誰也未提及“車費”的事,但他原本打算回到家下車時會酌情支付給王某元一定費用,不會讓他“白拉”的。
矛盾就此產生,對是否“白拉”,誰負主要責任及賠償等問題,雙方各持己見。20xx每年5月20日,銀川市西夏區(qū)交警部門對這一交通事故的責任做了如下認定: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8條之規(guī)定:車輛發(fā)生故障后不能行駛,須立即報告附近的交通警察,或自行將車移開;故障車須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并須在車身后設置警示標志或開危險信號燈,夜間還須開示尾燈或設置明顯標志(即三角警示牌)。交警隊據此將20xx年12月19日交通事故的第三方追加為責任人。警方認為:第三方責任人馬某杰所駕駛的“東風”145型貨車被交警從路基下用吊車吊到路面停放在馬路一側后,第三方責任人馬某杰并未聽從交通警察令其盡快將車移離現場,避免發(fā)生意外的忠告,對該車未設置任何警示標志,也未開示危險信號燈,在本起事故中應承擔次要責任;微型面包車駕駛員王某元駕車過程中對前方觀察不周,事故發(fā)生時未采取任何制動措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條之規(guī)定,在本起事故中應負主要責任;乘車人白鳳山無責任。
銀川市西夏區(qū)交警部門對此案的解釋是,作為駕駛員,王某元有責任保證所有乘車人的安全,不論是否收取運費;當然也有權利拒絕搭乘,因此在本起事故中認定王某元負事故主要責任并無不妥。
而作為故障車輛的駕駛員馬某杰,因沒能及時將故障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對其來說也是一個教訓。許多司機在這方面的安全意識較差,往往是車輛發(fā)生故障后,司機僅搬幾塊石頭或幾棵稻草、麥柴將事故現場“圈”起來,就算是警示標志,這種做法等于設置了路障,極易造成新的事故發(fā)生。
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案例分析三
乘客摔出車外喪命 出租汽車公司賠償32萬余元
一位男青年乘坐出租車時從車上摔下后不治身亡,出租車司機不停車救人反倒疾馳而去。乘客的父母以人身損害賠償為由,將出租車公司告上法庭,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最近作出一審判決,要求被告上海江橋出租汽車有限公司賠償32萬余元。
20xx年9月20日下午5時左右,原告王先生夫婦22歲的兒子小王在上海浦東新區(qū)坐上了江橋公司屬下的一輛出租車。15分鐘后,小王與駕駛員許某發(fā)生糾紛,許某下車與乘坐在副駕駛座位上的小王互有推搡拉扯動作。此后許某開動車輛,車行約200米時小王從車中摔出,許某沒有停車,而是繼續(xù)駕駛車輛開到公安機關陳述情況。路人發(fā)現有人從車中摔出后立即報警。警察將小王送到醫(yī)院時,發(fā)現他已經死亡。經法醫(yī)鑒定,身亡原因是摔跌導致腦顱損傷。事情發(fā)生后,江橋公司向原告支付了人民幣2.4萬元。
小王是王先生夫婦的獨子。王先生在法庭上陳述說,愛子出門時還談笑風生,喪子之痛讓他們夫妻倆悲痛欲絕。司機許某在事發(fā)當時有手機有車輛,卻漠然視之,見死不救,實在令人憤慨。江橋公司的工作人員未將他們的兒子安全送達目的地,且在事發(fā)后未停車搶救,江橋公司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被告江橋出租汽車公司則辯稱,他們對原告之子并沒有任何侵權行為,原告兒子的死亡與他們沒有直接因果關系,故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后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原告之子小王乘坐被告公司的出租車,雙方形成了客運服務合同關系。在合同履行時發(fā)生糾紛,導致乘客死亡,原告選擇侵權之訴,自然應當準許。從事高速運輸工具等高度危險作業(yè),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能證明損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對原告提供的各類賠償依據,法院經過仔細質證與核對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32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