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音樂傳承小學音樂校本課程研究

時間:2022-08-02 08: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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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音樂傳承小學音樂校本課程研究

【摘要】民族音樂是我國民族文化中的重要組成內容,要想實現(xiàn)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應當充分重視民族音樂的重要價值與作用。我國歷史文化悠久,民族音樂文化璀璨多元,所以在新時期開展小學音樂教育,教師應當有效弘揚民族音樂,這有助于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認知,進一步傳承民族音樂文化內涵。本文在此背景下,簡要分析民族音樂傳承的小學音樂校本課程研究并提出具體的教學策略。希冀有效促進小學音樂教學的拓展和延伸,切實提高學生的音樂綜合素養(yǎng)。

【關鍵詞】民族音樂;文化傳承;小學音樂;校本課程研究

音樂是文化中的重要組成內容,也是展示各民族特性的重要標志。通過音樂表達情感,也能夠記錄社會的演變與歷史的發(fā)展、生產勞動等等。學校是學生學習知識、提高思想道德與情感的重要場所,學校具有文化傳播與教育功能,承擔著民族文化傳承的重要責任與義務。校本課程是學生學習的重要載體,在新課程背景下將民族音樂文化融入校本課程中,能切實增強學生的音樂學習素養(yǎng)。

一、當前小學音樂校本課程存在的不足之處

(一)課程目標過于寬泛。當前小學校本課程建設中,并未正確認識音樂課程標準,課程目標設置籠統(tǒng),表述維度不清晰,甚至不能反映地方文化傳統(tǒng)、凸顯學校自身特色,和學習任務無法有效銜接。音樂課程目標應當做到主客觀統(tǒng)一、發(fā)展性與繼承性統(tǒng)一,整體性與層次性統(tǒng)一,結合學生的實際學習情況以及課堂標準內容,進行有效的目標確定。通過設置具體目標,能夠使教師正確了解學生對于知識的掌握情況,更好地實現(xiàn)有效教學。(二)課程內容缺乏系統(tǒng)性。根據(jù)相關調查顯示,在校本課程教學中部分教師在教學時出現(xiàn)重復教學現(xiàn)象,由于校本課程并未構建系統(tǒng)的教學內容,知識過于零散,教師未能有效理解課程內容的分布情況,也難以結合具體內容進行統(tǒng)籌計劃。所以大部分教師對教學內容都是隨意應對,并未結合具體的標準要求以及學生的認知規(guī)律,構建具體的課程計劃,只是憑借自身的經驗以及學生的喜好選擇教學內容,導致教學內容缺乏連貫性與系統(tǒng)性。(三)課程形式單一、滯后。根據(jù)相關調查顯示,大部分學校對于校本課程的開展主要是選修課或第二課堂等課程設置,部分學生只有在學校才能夠有機會學習。新課程標準中明確要求,應當科學合理的確定教師與學生的人員組合,科學合理的安排教學活動,才能夠有效發(fā)揮國家對于基礎教育投入的人力物力與財力,最大程度上發(fā)揮教學系統(tǒng)功能,提高學生的學習質量。但是在實踐操作過程中,由于學校的自身條件限制,學生只能夠學到較少的課程,難以滿足學生多元化的學習欲望。(四)評價機制尚未完善。結合具體的課程理論能夠得知構建科學完善的課程評價體系,有助于促使教師更好的進行教學,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但是在實踐教學過程中,部分小學開展的校本課程,并未構建科學完善的評價體系,這對于課程開發(fā)有一定的影響。由于教師對學生的學習成績主要是以最終結果為評價,在評價時評價內容與評價主體、評價形式缺乏關聯(lián)性,難以激發(fā)學生的學習興趣,也不利于提高教師的工作效率,難以引起師生對于校本課程的重視程度。

二、基于民族音樂傳承的小學音樂校本課程建設策略

(一)開發(fā)并優(yōu)化本民族音樂文化校本課程資源。課程資源的開發(fā)不僅是原有課程的延伸,同時也是一種個性化的創(chuàng)造活動。選擇課程資源必須遵循音樂教學的規(guī)律,適應學生的年齡特征,符合學生身心發(fā)展特點,滿足學生興趣愛好與發(fā)展需要,按照學校音樂課程的性質和目標,全面提高學生的音樂基礎知識、藝術欣賞水平和對區(qū)域文化的認同感。在民族音樂校本課程開發(fā)中,學校應當科學合理的選擇教師資源,不但要著眼于校內,還應當擴展眼界,逐步挖掘校外資源優(yōu)勢。校內教師具有專業(yè)的音樂知識,能夠對課程目標與教學過程進行專業(yè)細致的研究,將民族地區(qū)的資源及自身掌握的教學理論予以整合。校外資源主要有民間藝人與文化工作者,將相關專家引入到學校,參與課堂實踐,使音樂技藝與教學內容相融合,可促進我國民族音樂與教育理論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從而更好地傳承和發(fā)揚民族音樂文化。(二)挖掘并編排本民族音樂文化校本課程內容。音樂校本課程內容應著眼于挖掘學生的音樂潛能,發(fā)揮學生的個性特點,培養(yǎng)學生的音樂審美技能。根據(jù)學生的學習能力及認知水平進行有效引導,有針對性地設置音樂校本課程內容,既要保證教學內容的系統(tǒng)性和連貫性、結構的嚴密性和邏輯性,又要體現(xiàn)民族音樂的思想性和藝術性。改變平鋪直敘、語言羅列的風格,在其中加入新鮮元素以激發(fā)學生對民族音樂的學習興趣,如充滿創(chuàng)意的圖畫、活潑生動的表述、靈活多樣的活動設計,甚至可以利用多媒體手段與民族音樂相結合,呈現(xiàn)視聽結合的雙重感官體驗。音樂選擇上應盡可能貼近學生,選擇朗朗上口、易學易會的曲目。與此同時,不能一味追求趣味性而放棄對音樂知識的講授,可以采用循序漸進原則,由易到難、層層遞進,使音樂課程逐漸適應每一位學生。在音樂校本課程內容編制中,應注意開放性原則,為音樂教學打開思路,以促進教學手段的多樣化,激發(fā)師生創(chuàng)意。(三)整合并拓展本民族音樂文化校本課程形式。民族音樂是廣大人民群眾在社會生活中積累的,教師需要在音樂教學過程中,引導學生正確認識民族音樂的重要性,引入形式多樣的民俗活動或民族文化,為學生還原民族文化的構成環(huán)境、風俗習慣和音樂特點,幫助學生感受民族音樂的鮮明特征,了解音樂創(chuàng)作、發(fā)展的基本規(guī)律。小學音樂校本課程應注重實踐體驗,讓學生走出課堂,參觀區(qū)域文化展覽、進行田野采風等,調動其學習音樂和對地方文化的興趣,用自己的視角去看待藝術學習,以多樣化的藝術體驗活動獲取不同的學習經驗。引導學生“即興表演”當?shù)刎S富的民族音樂形式,提高民族音樂教學的效果,最終達到保存與傳播民族音樂文化的目的。另外,教師可以指導學生通過演唱、演奏來培養(yǎng)音樂表現(xiàn)力和實踐能力,組織豐富多彩的活動,如“文藝演出”“歌唱比賽”“音樂校本課程成果匯演”等,擺脫課堂上單一的知識學習和技能練習的單調性,實現(xiàn)校本課程形式的多方位拓展。(四)確保音樂校本課程評價的有效性與多元性。音樂校本課程評價應當以一種發(fā)展的眼光,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考量師生個性。打破評價主體的局限性,將課程評價融入到社會文化生活中,實現(xiàn)評價主體的多元化。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機制,有助于凸顯地方特色,指向文化傳承,促使學生全方位個性化發(fā)展。在進行校本課程評價時,要對學生的情感、態(tài)度、價值觀進行評價,有助于激發(fā)學生的民族音樂文化熱情,使學生想要了解民族音樂與其他文化內涵,達到提高民族音樂文化傳承的重要目的。另外,還要建立促進教師不斷提升的評價體系,使教師多渠道獲取信息,分析和反思自己的教學行為,提高教學水平。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們能夠看出在新課程改革背景下,開展小學音樂教學,教師應當樹立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觀念,在音樂教學中有效滲透民族音樂文化內涵,才能夠促使我國民族精神源遠流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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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茜 單位:滄州師范學院